ch21 洗禮 baptism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的一切。」太 28:19。
I. 基督藉著聖禮將救贖的益處傳達給我們。
聖禮一般而言是什麼?它們是無形恩典的有形記號。難道上帝的話語不足以使人得救嗎?那麼,聖禮還有什麼必要呢?我們不可超越聖經所寫的。上帝的旨意是讓祂的教會擁有聖禮;而上帝的良善也因此俯就軟弱的人。「你們若不看見神蹟奇事,總是不信。」約 4:48。為了堅固我們的信心,上帝不僅藉著應許,也藉著聖禮的記號來堅定恩典之約。
新約的聖禮是什麼?有兩個:洗禮和主的晚餐。沒有更多了嗎?天主教徒告訴我們還有五個:堅振禮、告解禮、婚禮、聖秩禮和終傅禮。
(1) 律法之下只有兩個聖禮,因此現在也沒有更多。林前 10:2-4。
(2) 這兩個聖禮已足夠;一個象徵我們進入基督,另一個象徵我們在祂裡面的成長和聖徒的堅忍。
II. 第一個聖禮是洗禮。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的一切。」「去,使萬民作門徒」;希臘原文是「使萬民成為門徒」。如果有人問,我們如何使他們成為門徒?接著說:「給他們施洗,教訓他們。」在異教國家,先教導,然後施洗;但在基督徒教會中,先施洗,然後教導。
洗禮是什麼?一般而言,它是一種入會儀式,或將孩童有形地接納進入基督羊群的會眾中。更具體地說,「洗禮是一種聖禮,其中用水洗滌或灑水,奉父、子、聖靈的名,象徵並印證我們與基督聯合,分享恩典之約的益處,以及我們委身於主。」
當父母將孩子帶來受洗時,他們是什麼意思?父母將孩子帶來受洗,
(1) 公開承認原罪;承認他們孩子的靈魂被玷污,因此需要藉著基督的寶血和聖靈洗淨罪惡;這兩種洗淨都藉著洗禮中的灑水來象徵。
(2) 父母將孩子帶來受洗,是鄭重地將孩子獻給主,並將其登記在上帝的家中;對於敬虔的父母來說,在洗禮中將孩子獻給主,確實是極大的滿足。父母怎能安心地看著一個從未獻給上帝的孩子呢?
洗禮有什麼益處?受洗者擁有:
(1) 進入教會的有形身體。
(2) 他們的權利被印證在聖禮中,這是一個充滿榮耀的特權。羅 9:4。
(3) 受洗的孩子處於基督更特別的護理之下,祂指派天使的監護作為嬰兒的護衛。
這就是全部的益處嗎?不!對於那些屬於揀選的人,洗禮是「信心的義的印記」,是重生的洗,也是收養的標誌。羅 4:11。
如何證明孩童有權受洗?孩童是恩典之約的當事人。這約是與他們立的。「我必與你和你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 17:7。「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的。」徒 2:39。恩典之約可以從兩個方面考慮:
(1) 更嚴格地說,作為一個絕對的應許,賜予救贖的恩典;這樣,只有蒙揀選的人才與上帝立約。
(2) 更廣泛地說,作為一個包含許多外在榮耀特權的約,從這個角度來看,信徒的兒女確實屬於恩典之約。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的。信徒的嬰兒後裔可以像他們的父母一樣,要求恩典之約;既然他們有權利享有這約,就不應當拒絕洗禮,因為洗禮是這約的印記。
可以確定的是,信徒的兒女曾經有形地與上帝立約,並接受了他們進入教會的印記;那麼,我們在哪裡找到嬰兒這種約的權益或教會成員資格被廢除或作廢的記載呢?當然,耶穌基督來並不是要讓信徒和他們的兒女處於比以前更糟糕的境地。如果信徒的兒女不應受洗,那麼他們現在的境況就比基督來之前更糟了。
[1] 反對意見。聖經對此保持沉默,沒有提及嬰兒洗禮。
雖然「嬰兒洗禮」這個詞沒有出現在聖經中,但其內容卻有。聖經沒有提及婦女領受聖禮;但誰會懷疑「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這命令也關乎她們呢?難道她們的信心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樣得到堅固嗎?同樣,「三位一體」這個詞在聖經中找不到,但有與之等同的內容。「在天上作見證的有三:父、道、與聖靈;這三乃是一。」約一 5:7。因此,雖然「嬰兒洗禮」這個詞沒有在聖經中提及,但嬰兒洗禮的實踐可以從聖經中以無可辯駁的推論得出。
這如何證明?聖經提及全家受洗;例如呂底亞、基利司布和獄卒的家。「他和他全家都受了洗。」徒 16:33。我們必須合理地想像其中有一些小孩子。如果有人說,這裡沒有提及孩子;我回答說,也沒有提及僕人;然而,在這麼大的家庭中,不可能沒有僕人。
但是嬰兒不能領會洗禮的目的;因為洗禮象徵藉著基督的寶血洗去罪惡。嬰兒無法理解這一點;那麼洗禮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
受割禮的孩子也無法理解割禮;然而割禮的儀式不應被省略或推遲。雖然嬰兒不理解洗禮的意義,但他們可以分享洗禮的祝福。基督抱在懷裡的小孩子不理解基督的意思,但他們得到了基督的祝福。「耶穌按手在他們身上,為他們祝福。」可 10:16。
但是如果孩子不理解洗禮的本質,洗禮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他們可能擁有被印證的應許的權利,當他們長大有信心時,就會實際擁有這權利。遺產對搖籃中的孩子可能有用;雖然他現在不理解遺產,但當他長大成人時,他就會完全擁有它。
但可能還有進一步的反對意見:受洗者要委身於上帝;但孩子如何能作出這樣的委身呢?
父母可以為孩子委身,上帝樂意接受這等同於孩子個人的委身。
如果洗禮取代了割禮,而只有男性受割禮,那麼為女性施洗有什麼依據呢?創 17:10。女性被包含在內,並在男性中被實質上割禮。對頭所做的,就是對身體所做的;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 11:3。對男性所做的,在解釋上就是對女性所做的。
[2] 回答了這些反對意見後,我現在要用論證來證明嬰兒洗禮。
(1) 如果孩童在嬰兒時期能夠領受恩典,他們就能夠受洗;但孩童在嬰兒時期能夠領受恩典,因此他們能夠受洗。我證明小前提,即他們能夠領受恩典,如下:如果孩童在嬰兒時期可以得救,那麼他們就能夠領受恩典;但孩童在嬰兒時期可以得救;這證明如下:如果天國屬於他們,他們就可以得救;但天國可以屬於他們,正如「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可 10:14)所清楚表明的;那麼誰能禁止將洗禮的印記施加在他們身上呢?
(2) 如果嬰兒可以屬於上帝僕人的行列,就沒有理由將他們排除在上帝的家庭之外;但嬰兒可以屬於上帝僕人的行列,因為上帝稱他們為祂的僕人。「他要離開你,他的兒女也要與他同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利 25:41。因此,孩童在嬰兒時期既然是上帝的僕人,為什麼他們不應該接受洗禮呢?洗禮是上帝加在祂僕人身上的標誌或印記。
(3) 「但如今你們的兒女是聖潔的。」林前 7:14。孩童被稱為聖潔,並非他們沒有原罪;而是在慈善的判斷中,他們應被視為聖潔,是上帝教會的真正成員,因為他們的父母是信徒。因此,那位傑出的神學家希爾德薩姆先生說:「信徒的兒女一出生,就擁有盟約的聖潔,因此有權利和資格接受洗禮,洗禮是盟約的記號。」
(4) 從教父的觀點和教會的實踐來看。古代教父是嬰兒洗禮的堅定擁護者,如愛任紐、巴西爾、拉克坦修、居普良和奧古斯丁。希臘教會的慣例是為其嬰兒施洗。伊拉斯謨說,嬰兒洗禮在上帝的教會中已經使用了超過一千四百年。奧古斯丁在他的反駁伯拉糾的書中肯定,為嬰兒施洗一直是教會歷代以來的習俗。是的,這是一種使徒的實踐。保羅肯定他為司提反全家施洗。林前 1:16。
既然我們已經看到了嬰兒洗禮的聖經論證,讓我們來考慮那些將洗禮推遲到孩子長大成人後才施行的做法是否合理。就我而言,我無法從聖經中找到依據。雖然我們讀到使徒時代有成年人受洗,但他們是從異教偶像崇拜歸信到純正正統信仰的人;但在基督徒教會中,信徒的兒女卻被延遲數年不施洗,我在聖經中既找不到誡命也找不到例子,這完全是次經的。
對於為成年人施洗的做法,我們可以從其不良後果來反駁。他們將受洗者全身浸入冷水中,而且是赤身裸體;這既不雅觀又危險,而且常常導致慢性疾病,甚至死亡;因此明顯違反了第六條誡命。上帝將許多推遲洗禮的人交給其他邪惡的觀點和惡習,這從歷史中顯而易見;特別是如果我們閱讀德國再洗禮派的行為。
應用一。看上帝良善的豐盛,祂不僅是信徒的上帝,也將他們的後裔納入與他們的盟約中。「我必與你和你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 17:7。父親認為這是一個極大的特權,不僅自己的名字,連孩子的名字也能寫在遺囑中。
應用二。那些禁止小孩子來到基督面前,並拒絕給他們施行這聖禮的父母應受責備。他們拒絕給嬰兒施洗,就將他們排除在有形教會的成員資格之外,以致他們的嬰兒成了「吸吮的異教徒」。那些拒絕給孩子施洗的人,使得律法之下上帝的制度對孩子比福音之下更充滿恩慈和恩典;這是多麼奇怪的悖論,我讓你們自己判斷。
應用三。勸勉。
(1) 我們這些受過洗禮的人,要努力在自己的靈魂中找到洗禮的蒙福果實;不僅要有盟約的記號,還要擁有盟約的恩典。許多人以他們的洗禮為榮。猶太人以他們的割禮為榮,因為他們擁有君王的特權;他們有兒子的名分、榮耀和諸約。羅 9:4。但他們中的許多人卻成了割禮的羞恥和恥辱。「上帝的名在列邦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 2:24。那些行為不檢的猶太人,雖然受了割禮,但在上帝眼中卻如同異教徒。「以色列人哪,你們在我豈不像是古實人嗎?這是耶和華說的。」摩 9:7。唉!擁有基督的名卻缺乏祂的形象有什麼用呢?沒有聖靈的洗,水洗有什麼用呢?許多受洗的基督徒並不比異教徒好。哦,讓我們努力尋找洗禮的果實,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成形(加 4:19);讓我們的本性改變;讓我們變得聖潔和屬天。這就是受洗歸入耶穌。羅 6:3。那些生活與洗禮不符的人,臉上帶著洗禮的水,口中含著聖餐的餅,卻可能下地獄。
(2) 讓我們努力正確使用我們的洗禮。讓我們將它作為抵擋試探的盾牌。撒但,我在洗禮中以神聖的誓言將自己獻給了上帝;我不是我自己的,我是基督的;因此我不能屈服於你的試探,因為我會違背我在洗禮中向上帝所作的效忠誓言。路德告訴我們一位虔誠的婦女,當魔鬼引誘她犯罪時,她回答說:「撒但,我已受洗(baptizata sum);」因此擊退了試探者。
讓我們將它作為聖潔的鞭策。藉著回憶我們的洗禮,讓我們被激勵去履行我們的洗禮誓言;棄絕世界、肉體和魔鬼,讓我們將自己獻給上帝和祂的服事。受洗歸入父、子、聖靈的名,意味著我們鄭重地將自己獻給三位一體所有位格的服事。僅僅我們的父母在洗禮中將我們獻給上帝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將自己獻給祂;這被稱為「為主而活」。羅 14:8。我們的生命應該花在敬拜上帝、愛上帝、高舉上帝上;我們應該行事為人與福音相稱。腓 1:27。我們應該像世界中的星星一樣發光,像地上的天使一樣生活。
讓我們將它作為勇氣的論據。我們應該樂意承認我們受洗歸入的聖三一。心靈的歸信必須伴隨著口舌的承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路 12:8。彼得公開承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徒 4:10。居普良是一位勇敢的人,他像磐石一樣,任何波浪都無法動搖;像金剛石一樣,任何刀劍都無法切割。他在總督面前承認基督,並任由自己被放逐;是的,他寧願選擇死亡也不願背叛基督的真理。凡不敢承認聖三一的人,就羞辱了他的洗禮,上帝在審判之日也必羞於承認他。
應用四。看背道的罪是多麼可怕!這是背棄我們的洗禮。在莊嚴的誓言之後離棄上帝是該死的偽證。「底馬離棄了我。」提後 4:10。多羅提烏斯說,他成了叛徒,後來在偶像廟裡當了祭司。格列高利·拿先斯觀察到,背道的尤利安用獻給異教神的獸血沐浴自己;因此,他盡其所能地洗去了他以前的洗禮。那些在洗禮後墮落的人的境況是可怕的。「人若退後。」來 10:38。希臘文「退後」是指士兵從軍旗下溜走;所以,如果有人從基督那裡溜走,轉投魔鬼一方,「我的心就不喜歡他」;也就是說,我將嚴厲地報復他;我將使我的箭飲飽他的血。如果聖經中所有的災禍都能使那人悲慘,他必如此。